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获国家政策支持
据了解,我国机电产品已连续16年保持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,占外贸出口总量60%、增量70%以上,出口跃居全球第一。“十一五”以来,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继续高速增长,总体规模比“十五”期间翻了一番多;出口结构继续改善,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超过50%,自主知识产权、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份额稳步上升。截至2010年,机电产品连续16年保持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。
因此,商务部人士表示,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力争年均增速高于GDP和外贸增长速度,力争“十二五”末进出口规模达2.4万亿美元,其中出口达1.4万亿美元。
“但是,机电产品低成本扩张、粗放式出口的模式依然根深蒂固。”《MM现代制造》主编冯建平在接受《中国联合商报》采访时表示,每年参加德国汉诺威机床展的中国企业为数并不多,尽管沈阳机床(12.43,0.22,1.80%)在中国机床界还算龙头企业,但在国际机床界依然没有技术优势。
因此,《意见》强调,要优化出口经营主体结构,鼓励汽车、机床、工程机械、船舶、铁路机车等25个重点行业100个排头兵企业建立健全境外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,培育和认定200个出口基地和2000家基地企业,着力培育100家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术的跨国机电企业集团。
《意见》提出,要推动出口从以产品为主向产品、技术、资本输出相结合转变,加快培育以技术、品牌、质量、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,继续巩固机械类产品的传统优势,培育电子类产品的竞争优势,强化大型成套设备的综合比较优势,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,严格控制“两高一资”产品出口,适度减少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产品出口。
在政策支持方面,继续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出口的支持和引导作用。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前提下,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作用,鼓励国内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出口提供信贷支持,支持船舶、电力、通讯、铁路、冶金等装备制造业大型成套设备出口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,全面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,扩大人民币跨境投融资。完善中资金融机构国外分支机构功能,向出口企业提供客户及买方银行信用咨询服务,对海外分销商及终端用户提供融资支持。